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政务信息显示,《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发行2023年资本补充债券的请示》获批复。
具体来看:
一、同意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二、中再寿险发行和管理资本补充债券,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
三、中再寿险应在获得主管部门发行许可的期限内完成发行事宜,并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向金融监管总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批复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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