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能源局13日对外发布的《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提到,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可以继续运营。
办法提到,风电场改造升级后,原并网容量不占用新增消纳空间,鼓励新增并网容量通过市场化方式并网。
办法还指出,并网运行未满20年且累计发电量未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改造升级工期计入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年限。改造升级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由电网企业及时变更补贴清单,每年补贴电量按实际发电量执行且不超过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5%。风电场完成改造升级后,对并网运行满20年或累计补贴电量超过改造前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的项目,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