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星8月25日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终止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自申请可转债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产业环境和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和融资环境,充分审慎地分析,研究并与相关各方沟通,决定终止可转债,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此前公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高端智能终端摄像头模组扩产项目,柔性显示及触控一体化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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