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实施首次回购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并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度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准则第9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2年7月31日的回购进度公告如下:
1.公司股份回购进展
二。其他解释
公司股份回购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期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股份回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本公司在以下期间没有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因特殊原因在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内延期的,自原任命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计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事实发生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累计交易量为42,161,1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首次股份回购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累计交易量的25%
3.本公司未能在以下交易时间内委托回购股份:
集合竞价开盘,
关门前半小时内,
股票没有价格限制。
回购的公司股份价格未达到当日公司股份交易增持限额。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大莲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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