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旅游,餐饮,住宿服务的恢复和健康发展,浙江省疫情防控办公室牵头起草了《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效统筹旅游,餐饮,住宿服务疫情防控和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在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的前提下,7天内社会无局部疫情的县,要及时有序推进旅游景区,饭店,宾馆,娱乐场所等场所开放,开展旅游,会议,展览,娱乐等活动文化旅游行业A级旅游景区,室内场所经营原则上不设限制《通知》倡导浙江人到浙江旅游,鼓励省内无本地疫情的设区市之间跨市旅游,明确了人员自由流动的基本要求各地不得增加人数,不得仅以疫情为由限制出行或人为设置障碍跨市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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